步骤Ⅱ:测试。由品管部对试运行时生产的包装袋进行如下测试,并记录测试结果:
1. 目测:要求封合部分应完整均匀,无褶皱;
—ISO11607:2003
2. 封合强度测试:要求0.8~2.2 lbs/in ;
—ASTM F 88:1985
3. 染色渗透测试:要求在5~20s内应无渗漏;
—ASTM F 1929:98
步骤Ⅱ:测试。由品管部对试运行的包装袋进行如下测试,并记录测试结果。
a. 外观检查
所有样品必须通过外观检查。用肉眼或放大镜观察,以产品包装无明显污物、脏点、变色和破漏等缺陷为接受标准。
b. 热封强度测试
指定样品的热封强度必须达到依据产品包装方式和采用的包装材料所确定的标准,对于本产品热封强度值取0.14KN/m-0.385KN/m(0.8-2.2lb/in),具体测试方法参考ASTM F88 ,拉伸速度取250mm/min ,测试角度为180度,每个样品上取五个宽度为15mm的测试样品,左、右两边烫合部分,上、下各取一点,上部的中间取一点。
c. 包装完整性测试
指定样品必须通过包装完整性实验,实验方法根据产品包装的具体情况可选择ASTM F1929和EN868-1附五。若采用ASTM F1929,要求甲苯胺兰溶液深度为5mm,净置15秒钟,以在此期间内没有明显贯穿整个热封面的溶液通道为通过标准;若采用EN868-1,应保证每个热封面都有罗丹明溶液浸润,在放入60度烘箱内烘15分钟以确保罗丹明溶液干燥,以没有明显的贯穿整个热封面的溶液通道为通过标准。
d. 胶转移检查
⑴指定样品必须通过胶转移检查。用肉眼或放大镜观察,出现大于热封边宽度2/3的成片未转移判为不合格;若在剥离的过程中出现包装材料撕破现象,也判为不合格。
⑵若出现包装袋面材和底材粘连,也判该样品不合格。
以上测试结果参见医用包装袋测试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