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S无纺布检验规则 6.1 检验项目技术要求中的平方米质量、强力、伸长、静水压、空气透气性和幅宽等为出厂检验项目.产品应由生产厂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附有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6.2 分批规定每批产品必须是原料配比、工艺条件和规格相同连续生产的产品组成.6.3 取样规定每批产品按FZ/T64004-93中的7.3规定, 抽取供物理性能的试样长3m在离卷头1m以上剪取并标定方向, 记录取样日期、生产班组、产品规格.6.4 检验结果的评定以技术要求中考核项目的较低一项等级定为该批产品的等级,物理机械性能按批判定,外观质量按卷评等,物理机械性能测试结果不符合要求者,可加倍抽样试样,进行该项目的复试,以复试终结果为判定的依据.6.5 验收规则6.5.1 生产厂根据品质检验, 在交货1个月内, 收货方应进行验收, 如不验收, 应即按付货方检验结果收货.6.5.2 验收时, 物理机械性能测试从该批产品中按交货量的10%随机抽取试样,不得少于2卷.每卷按第6章规定试验,以各卷试验的平均值为终结果.外观检验从该批产品中按交货量的20%进行复验, 不得少于5卷,在400-600LX照度下,